在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儋州男子黎某驾驶叉车作业时,碾压到一名3岁孩子,并致其当场身亡。近日,儋州法院作出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黎某是儋州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2011年9月24日上午10时许,黎某在没有取得驾驶叉车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叉车搬运原纸往仓库存放,没想到,其驾驶的叉车碰到在仓库门口玩耍的唐某(男,3岁),叉车的左前轮碾压到唐某的头部,造成唐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该公司与被害人唐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该公司替黎某赔偿了35万元给被害人家属,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
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