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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董事长龚永福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被刑事拘留

2017年1月19日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ayxsbhlvs.cn/
万福生科董事长龚永福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被刑事拘留 2013-08-23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0 万福生科21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和伪造金融票证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自此,万福生科欺诈发行案正式进入了刑事追责阶段。 而这场欺诈发行案,对市场而言,可谓喜悲同在,重罚中介机构、轻罚万福生科的鲜明对比折射出的处罚尴尬亟须破解。 此次万福生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而收到了史上最重罚单:证监会拟没收平安证券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两位保荐代表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平安证券评级从A类下调为C类。 对于万福生科欺诈发行案,平安证券反应迅速,于5月11日宣布出资3亿元成立专项基金,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截止到6月28日,95%的适格投资者与平安证券达成有效和解,补偿金额为1.79亿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9.56%。 最重罚单和利用市场化机制保护投资者,让投资者看到了市场前进的步伐。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轻罚造假公司万福生科。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万福生科开出的罚单却是:拟对万福生科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永福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万福生科19名高管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对龚永福、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有关专家称,金融犯罪无小罪,动则上亿元的违法获利,对应的仅是30万元这样微乎其微的罚款。这样尴尬的处罚力度,如何能够阻止造假者前仆后继的脚步?要打造良好的、基于投资而非投机的资本市场环境,对于造假的任何一环,都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
来源: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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