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1356902738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铁笼沉尸案主犯死刑 揭震惊社会的绑架杀人案始末

2017年4月6日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ayxsbhlvs.cn/

铁笼沉尸案主犯死刑

2016年12月13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铁笼沉湖”案犯,因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犯罪嫌疑人姓胡,温州人,四年前,内蒙古籍生意人张老板在杭州凤起路温德姆酒店被人接走,随后遭到非法拘禁,数月间辗转永嘉、青田山区,最后被发急的债主胡某和手下抛进滩坑水库,惨遭杀害。

归根结底,这是一起由巨额债务纠纷引发的恶性杀人案!张老板曾向胡某借措上千万资金,胡某找上门要钱,原本张老板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沟通,却不想对方已露杀意。

在沟通无果之后,张老板被胡某一伙人带离杭州,去向不明,失去联系。当天晚上,胡某给张老板家里人打电话,说是索要5000万赎金偿还债务,收钱放人。

张老板家人在接到电话之后,立即报警,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工作,不过胡某反侦察意识极强,他一边给张老板家人打电话,一边转战温州、永嘉、台州、丽水等地,警方四十天都没有任何有价值收获。

胡某18岁就在温州干起蛇头工作,帮人偷渡国外,数年下来,累积了大量财富与关系网,在察觉到警察调查自己后,竟逃往泰国,查询无踪。

直到五个月后,警方才在知晓这个消息,并且派出干警奔赴泰国,在当地警察的配合下,放才把胡某捉拿归案。

狡猾诡诈的胡某,在警方面前,只承认自己拘禁了张老板,两个月之后就把人给放了,至于之后为什么他下落不明,完全不关自己的事。

与胡某一起被抓的,还有他的十三个小弟,在警方的调查下,他们终于吐口,说是2012年9月1号凌晨在胡某指示下,几人将张老板装进铁笼子,通过皮卡车运到青田北山大桥,趁着夜色张老板被扔进了丽水青田的千峡湖。

为了能够给胡某定罪,警方必须找到张老板的尸体,但千峡湖,库区面积71平方公里,仅次于千岛湖。在经历四次下水、三次打捞后终于在2014年12月28号下午发现铁笼,通过DNA比对,确定是受害人张某。

打捞尸体时的场面简直触目惊心,历经波折后,终于在水下83米深处,发现被害男子张某的遗体,只见尸体如同婴儿一般,紧紧蜷缩在不大的笼子里,双腿悬空。至此,这名44岁的内蒙古商人沉入湖底已长达28个月之九。

故意杀人如何处罚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故意杀人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件。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犯罪嫌疑人为财囚禁内蒙古商人,并残忍杀害的行为主观上明显为故意,客观上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并将其沉尸河底。性质恶劣,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来源: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起诉书交完法院多久受理立案
  • 2.上诉之后多久有结果?
  • 3.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刘兴彬一行查看我市公路水毁情况
  • 4.省“好路杯”检查组检查安阳县县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 5.文峰区交通运输局举行公路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