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1356902738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驾校校长挥霍学员学费后逃匿合同诈骗获刑六年

2017年6月4日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ayxsbhlvs.cn/
【内容提要】 私设某驾校培训部,以该培训部的名义收取学员学车费用,又将所收费用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致142名全额缴费学员至今无法考取驾驶证,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若干元。   随着时代的发 私设某驾校培训部,以该培训部的名义收取学员学车费用,又将所收费用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致142名全额缴费学员至今无法考取驾驶证,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若干元。
  随着时代的发展,驾驶越来越成为一种基本的技能,田某等人因工作和生活需要,急切想要考取驾驶证,于是在2012年8月找到被告人刘某私设在清城区的某驾校培训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约定田某一次性支付7600元,刘某保证田某拿到C1驾驶证。
  据被告人刘某交代,其只是某驾校聘请的教练,该培训部是其私设,并未经得驾校的同意,亦未在相关部门备案,该培训部只有其一人,偶尔其妻子帮忙收费,但所有费用均由刘某掌控。在收取的费用中,被告人刘某需代每位学员缴纳以下4项与考取驾照考试相关的费用:(1)向清远市交警支队缴纳学员注册费490元;(2)向清远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中心缴纳场地使用费1180元;(3)向长途路考接待站缴纳长途路考费270元;(4)向培训公司缴纳计时培训费450元。其余费用归其所有。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间,在被告人刘某处尚有222名学员未取得他们想要考取的C1驾驶证,其中142名学员为全额一次性缴费学员,每名学员缴费6800-7600元不等,另有80名学员只缴纳了部分费用,每名学员缴费2000-4000元不等。被告人刘某在收取了上述142名学员全额费用后,除为142名学员中的37人缴纳了受理注册费共计18130元,为12人缴纳了场地使用费共计14160元外,将余下本应上缴有关部门的费用307090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等了一年多都无法参加考试的学员多次催促被告人刘某,但始终没有结果。2013年9月24日,被学员追索的被告人刘某关闭培训部后逃匿,该事件于2013年9月30日被媒体曝光,迫于压力,被告人刘某于2013年10月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查明事实后,我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起诉书交完法院多久受理立案
  • 2.上诉之后多久有结果?
  • 3.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刘兴彬一行查看我市公路水毁情况
  • 4.省“好路杯”检查组检查安阳县县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 5.文峰区交通运输局举行公路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