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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行为如何界定?

2024年5月7日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ayxsbhlvs.cn/

非法采矿行为如何界定?

1. 无证开采: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必须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按照批准的勘查区块、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进行。未取得合法许可证件而擅自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即构成非法采矿。

2. 超范围开采: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如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或开采规模进行开采,也属于非法采矿行为。这既包括在空间上超出划定的矿区边界,也包括开采了许可证未批准的矿种,或者实际开采量超过许可的年度开采总量。

3. 以探代采:探矿权人以勘探为名,实际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开采,或者在勘查过程中擅自销售矿产品,违反了探矿与采矿分离的原则,同样构成非法采矿。

4. 盗采、越界开采:未经相邻矿区采矿权人同意,擅自进入其矿区范围内开采,或者采取欺骗、贿赂等手段,利用他人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均属非法采矿。

5. 其他违法行为:违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隐瞒、谎报或者拒报有关资料,逃避监管;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开采行为,均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采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以及对非法采矿行为的处罚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申请、审批、登记、变更、延续、注销等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如何认定非法采矿罪的主体?

1.主体资格:非法采矿罪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包括直接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个人以及在单位犯罪中负有直接责任的自然人(如单位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采矿罪的主体,这时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主观方面:犯罪主体需具备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仍然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对于是否明知的判断,通常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以往经验、是否收到过相关警告或处罚等因素综合考量。

3.客观行为:主体实施了具体的非法采矿行为,如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特定矿种等,且该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构成犯罪的关键。情节严重的认定可能涉及开采量、造成的环境损害、是否抗拒执法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的认定标准,为非法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依据。认定非法采矿罪的主体,需要从行为人的身份、主观心态、客观行为及其后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非法采矿行为不仅侵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破坏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甚至威胁公共安全。我国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有严格的禁止规定和严厉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按许可范围进行开采,避免触及非法采矿的红线。对于已发生的非法采矿行为,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确保国家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来源: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Tags: 非法采矿行为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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