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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无驾照,买赃车练手

2017年7月1日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ayxsbhlvs.cn/

年少不得考驾照,爱车心切,买赃车来练手。2010年7月23日,经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小强因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小强(化名,16岁)一直对驾驶汽车感兴趣,但因其还未成年,还不能报考驾照,于是小强自己偷偷学着驾驶汽车。2009年7月的一天,小强的朋友周某(19岁)接到了张某(另案处理)的电话,张某说自己有一辆非法得来的夏利牌汽车,没有手续,问周某要不要。周某说自己不要,可以帮张某问问。在一旁的小强听见电话内容十分高兴,认为自己终于有机会拥有一辆汽车了,非法车肯定便宜,买来之后可以开着练车技。等周某挂电话之后,小强就迫不及待地告诉周某他想要买这辆车。周某又和张某联系,双方说定价格是4000元。第二天下午,小强跟着周某到了大兴区榆垡镇辛庄村,见面后张某等人明确告诉小强夏利汽车是抢劫得来的,小强要车心切,还是掏出4000元将车买下。

2009年7月13日,张某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抓获。2009年12月份,周某、小强也相继被警方抓获。


来源: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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