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37岁的王某是来京务工的辽宁人,曾因猥亵妇女被行政拘留两次。
经查,王某于
日前,王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被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例2】
36岁的张某是来京务工人员。
日前,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例3】
44岁的何某是来京务工人员,曾因抢劫罪被判处刑罚。
据秦某陈述,大约在一周以前晚上10点钟,自己正在屋里打电话,这个叫何某的陌生人就推门进来过。秦某问他是谁,这名男子说走错屋了,然后关上门就走了。
日前,何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对妇女的扣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生殖器官,强制在对方的性感区进行扣摸、搂抱、吸吮、舌舔等行为。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的行为。
《刑法》第237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威胁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案件特点
(一)犯罪主体呈现 “外”、“低”、“劣”的特点
一是犯罪嫌疑人均为外地来京人员。近期办理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外地来京人员,且在京均无正式工作。
二是犯罪嫌疑人文化素质较低。3名犯罪嫌疑人等均为小学文化水平,没有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素质培养,致其个人综合素质较低,自制能力和自律意识低下。
三是犯罪嫌疑人多存在前科劣迹。如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因猥亵妇女被公安分局行政拘留2次。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罪嫌疑人虽然受过处罚,但不思悔改,主观恶性比较大,案发前曾实施过相同的犯罪行为。
(二)案件发生地“环境差”、“人员杂”
一是案件多发生在外来人口聚集的村内出租房。出租房环境简陋,多户共用同一卫生间。同一院内出租房老乡居多,放松警惕,致使犯罪行为发生。
二是案件发生地人员情况复杂。房东不对租户进行登记,不了解租户的情况。租户来自不同地区,相互之间不了解。
(三)被害人多为“单”、“幼”
一是案件发生时受害者多是单独一人。被害人在受到侵犯时独身一人,犯罪嫌疑人对其跟踪,到僻静之地实施犯罪行为。或被害人一人在家,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二是3起案件中的被害人虽满14周岁,但年龄偏低。3名被害人中最大的是18岁,其中一名刚刚年满14周岁。
原因分析
(一)犯罪主体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缺乏。
三起强制猥亵妇女罪案件的犯罪主体多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此外,犯罪主体多不具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经济案,而是受到威吓不敢寻求法律帮助。
(三)流动人口密集加大管理难度
案件均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其中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强,人员复杂,素质良莠不齐,加大了社会综合治理的难度。时值北京地区天气转暖,气温上升的春夏之交,此时节易致使人的心情急躁,冲动易暴,也是导致此类犯罪抬头的重要因素。
对策建议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从案件的特点分析,遏制此案犯罪要从犯罪源头出发,加大对外来人员集中地区的法制宣传及治安巡查。一方面,教育广大群众,要知法、懂法、守法,决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提高妇女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不存忍气吞声、丑事不敢外扬的心理,一旦遇到犯罪行为,及时报警,不姑息犯罪行为。
(二)提高妇女安全防范意识
提高妇女的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独自一人到人少僻静之处。尤其是妇女一人在家及睡觉之时,关好窗、锁好门。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女孩的教育,家中没有大人的时候,不能让陌生人进门。即使是相识的非亲属异性来家时,告知其稍后再来,并锁好门。对未成年人子女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在学习、生活中,禁止异性与其身体的不正当接触。
(三)加强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案件多发生在流动人口较多,居住人员较复杂的地区,针对该地区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加大各部门合作,形成打击合力,加强治安管理。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合作,对区域内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防控,防止犯罪发生。
来源: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